宜宾疾控健康提示(2022年9月27日)
9月26日0—24时,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:
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8例: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8例,遂宁23例,资阳3例,德阳1例,23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(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4例,内江15例,宜宾2例,达州1例,凉山1例)。
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: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2例,成都1例,遂宁14例,内江3例,凉山1例。
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(在成都,其中2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)。
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(在成都)。
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6例,无新增疑似病例,无新增死亡病例。
最新防控政策
在继续落实对有中、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,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(返)川人员的排查管控。
1.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需持有近5日内3次(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,方可入川。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,第1、2、3、5、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,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,方可解除隔离管控。各地要严格落实“首站负责制”,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。
2.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、巴音郭楞州、伊犁州、吐鲁番市,青海省海西州、玉树州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。各地要严格落实“首站负责制”,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。
3.对近7日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,海南省万宁市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(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,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,实施5天集中隔离)。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,补齐5天居家隔离。居家隔离期间,足不出户,上门采核酸。
4.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、河西区、南开区、河北区、东丽区、西青区、津南区、北辰区、和平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、巴音郭楞州、伊犁州、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,青海省除海西州、玉树州以外的地区,贵州省贵阳市、毕节市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(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,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,实施3天集中隔离)。居家隔离期间,足不出户,上门采核酸。
5.其他来(返)川人员,严格落实“入川即检”,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(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)。
对近7日内有遂宁市旅居史的跨市(州)流动人员,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,第1、2、3、5日,完成4次核酸检测,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,方可解除隔离(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,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,实施5天集中隔离)。9月22日以来,抵达各市(州)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,补齐5天居家隔离。居家隔离期间,足不出户,上门采核酸。
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、内江市、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(州)流动人员,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(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);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,可有序出行,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、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,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对有中、高风险区的市(州)人员确需跨市(州)流动,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)。
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、避免人群聚集、关注疫情动态。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,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,健康码变为“红码”“黄码”,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/村(宾馆、酒店)报备。“红码”人员就地等待转运。
如健康码变“黄码”,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/村(宾馆、酒店)报备,保持通讯畅通,积极配合管理。二要戴好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三要及时到“黄码”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,其他检测点不检测“黄码”人员。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,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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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2222000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1—2163110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7822671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3839899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7836120兴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1—8833340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4629633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5721369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2622635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4318148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—7725120关注宜宾疾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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